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衢州欧宏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年集中收储、分类、转移1.5万吨废旧铅酸蓄电池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2026年7月20日,衢州欧宏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根据《衢州欧宏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年集中收储、分类、转移1.5万吨废旧铅酸蓄电池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并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指南、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和审批部门批复等要求,邀请相关单位人员及专家组成验收工作组(名单附后)对本项目进行验收,形成验收意见如下: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1.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衢州欧宏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2015年,是一家从事危险废物收集、贮存的企业。因航埠镇工业功能区规划调整等诸多原因,衢州欧宏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拟搬迁至柯城区华墅乡大平山工业集聚点,投资650万元,租用大平山标准厂房,项目搬迁后原厂址不再实施经营,搬迁后可实现铅酸蓄电池收集、贮存能力为1.5万吨/年,最大贮存量300吨(不涉及拆解、再生加工等处置工艺)。
2. 环保审批情况及建设过程
2024年1月企业委托浙江联强环境工程技术有限公司编制了《衢州欧宏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年集中收储、分类、转移1.5万吨废旧铅酸蓄电池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2024年2月2日衢州市生态环境局柯城分局对《衢州欧宏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年集中收储、分类、转移1.5万吨废旧铅酸蓄电池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进行了审查批复:衢环柯建[2024]7号,同意项目建设。
企业于2024年11月9日办理了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许可证编号为3308000488),有效期三年(2024年11月9日至2027年11月8日)。
企业于2024年11月9日取得了排污许可证,排污许可证编号为91330802MA28F2MA78001V,有效期至2029年11月8日。
该建设项目于2024年5月开工建设,2025年7月建成试生产。企业按要求及时、如实开展了项目调试前的公示。
项目劳动定员5人,白班制作业,每天工作8小时,夜间安排值班,年生产天数330天。项目不设食堂,不安排住宿。
项目从立项至调试过程中无环境投诉、违法或处罚记录。
3. 投资情况
本次验收项目实际投资65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61万元,占总投资的9.38%。
4. 验收范围
本次验收内容为公司铅酸蓄电池收集、贮存能力为1.5万吨/年,最大贮存量300吨(不涉及拆解、再生加工等处置工艺),实际建设内容与环评一致,故本次验收为项目整体验收。
二、工程变动情况
经现场核实检查,本次建设项目中实际与环评相比,无变化。
三、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1.废水
本项目无生产废水,产生的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
生活污水经集聚点化粪池预处理由槽车运输至航埠污水处理厂处理后排放排入常山港。
2.废气
本项目废气主要为硫酸雾废气。
废气经微负压收集装置和集气罩收集后经碱液喷淋装置处理后经15m搞排气筒楼顶排放。
3.噪声
项目主要来自风机等各类机械设备所产生的机械噪声。
公司主要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置噪声设备、建筑隔声、厂区绿化及其他有助于消声减振的措施,有效降低了噪声影响。
项目周边50m范围内无噪声敏感点。
4.固废
项目所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废危化品包装物、废抹布/拖把、废劳保用品、废电解液、碱喷淋废液和生活垃圾。
其中废危化品包装物、废抹布/拖把、废劳保用品、废电解液委托安徽天畅金属材料有限公司处置;碱喷淋废液委托光大绿保固废处置(温岭)有限公司处置;生活垃圾经收集后委托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企业在车间东侧建有一座约5m2的危险废物暂存库,用于存储各类危险废物,已按要求做好防雨、防漏等措施,粘贴有危废标签,仓库外张贴危废仓库标识,并由专人管理;另外建立固体废物台账管理、申报制度,对每次危险固废进出厂区时间、数量设专人进行记录以及存档,实施转移联单制度,并向生态环境部门申报。
同时建有一个约15m2的一般固废贮存场所,落实了三防措施。
5.辐射
本项目不涉及辐射源项。
6. 其他情况
(1)企业制定了环保管理制度,基本落实了各项风险防范措施,并配备了相应的应急物资及装备,满足应急处置需要。同时建有20m3的事故应急池,企业于2024年7月编制了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上报衢州市生态环境局柯城分局备案(备案号:330802-2024-020-L)。
(2)本项目无在线监测要求,建有规范化的标准排气口和采样平台。
(3)原有项目已经拆除完毕,已完成“以新带老”改造工程,本次验收内容不涉及生态恢复工程、绿化工程、边坡防护工程等其他环境保护设施。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
根据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监测报告结果:
1. 废水
验收监测期间,项目厂区生活污水总排口中pH值范围、化学需氧量、悬浮物、动植物油浓度指标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三级标准;氨氮和总磷指标符合《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33/887-2013)限值要求。
厂区雨水排放口指标符合相关控制要求。
2. 废气
验收监测期间,企业酸雾喷淋塔出口的硫酸雾排放浓度和排放速率均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中最高允许排放浓度和排放速率(二级,15m)限值要求。
厂界四周无组织废气中硫酸雾排放浓度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厂界无组织排放浓度限值要求。
3.噪声
验收监测期间,项目厂界四周昼、夜间噪声监测值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表1中3类标准限值的要求。
4.污染物排放总量
项目化学需氧量、氨氮排放总量能满足环评报告及批复中总量控制要求。
五、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
根据验收监测报告结论,项目无生产废水排放,生活废水经处理后用槽车送航埠污水处理厂达标排放,废气经相应处理装置处理后各污染物排放均符合相关标准限值要求,厂界噪声达标,固废、危废做到资源化和无害化处理,工程建设对周边环境的影响在环评预测范围之内。
六、验收结论
衢州欧宏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年集中收储、分类、转移1.5万吨废旧铅酸蓄电池建设项目环保手续完整,技术资料齐全;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与环评基本一致;项目在建设及运营中,按照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的有关要求,基本落实了环评报告和批复要求的环保设施与措施;建立了环保管理制度及机构;建设过程中未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或重大生态破坏;验收监测结果表明污染物排放指标均符合相应标准,污染物排放总量满足总量控制要求,没有《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中所规定的验收不合格项。同意项目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七、后续要求
1. 建设单位加强现场管理以及环保设施的运行管理,不断完善废水和废气环保处理设施建设,严格控制无组织废气的排放,加强危废暂存库规范化建设,完善企业应急措施建设,确保各污染物长期稳定达标排放。
2. 按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竣工技术指南 污染影响类》要求,核实危废处置去向,补充危废处置单位资质材料,完善验收监测报告及附图、附件等相关内容。
公示时间:2026年7月27日~2026年8月27日
联系人:高飞扬
联系电话:15700073050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