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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1.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衢州博来纳润电子材料有限公司位于衢州经济开发区东港工业园区银仓路10号2幢,租用浙江盛汇投资有限公司闲置厂房(建筑面积13676.62m2),采用先进的工艺技术装备,采取智能化和绿色化的生产方式,形成年产20万平方米CMP抛光垫及配套材料的生产规模,包括10万平方米聚氨酯抛光垫、10万平方米无纺布抛光垫、1000t/a氧化硅抛光液、2000t/a普通硅溶胶(其中750t/a普通硅溶胶用于氧化硅抛光液的原料作为中间产品,其余1250t/a普通硅溶胶产品都作为市场产品外售)、1000t/a高纯硅溶胶、820.75t/a副产硫酸钠。
2. 环保审批情况及建设过程
2023年7月,企业委托浙江省工业环保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编制了《衢州博来纳润电子材料有限公司年产20万平方米CMP抛光垫及配套材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2023年8月10日,衢州市生态环境局智造新城分局出具了《关于衢州博来纳润电子材料有限公司年产20万平方米CMP抛光垫及配套材料项目环境报告表的审查意见》(衢环智造建[2023]38号)。
2023年12月5日,企业申领了排污许可证(许可编号为:91330800MAC59T8P74001U),有效期至2028年12月4日。
该建设项目于2023年10月开工建设,2025年1月建成试生产。并按要求进行了开工前相关公示。
本项目新增员工60人,其中硅溶胶高纯生产线工作时间采用两班工作制,每班12小时;其他工序工作时间采用单班工作制,生产每班有效工时间8小时,全年工作时间330天,项目不设食宿。
项目从立项至调试过程中无环境投诉、违法或处罚记录。
3. 投资情况
本项目实际投资2981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00万元,占总投资的6.71%。
4. 验收范围
本次验收内容为公司年产10万m2聚氨酯抛光垫、10万m2无纺布抛光垫、1000t/a氧化硅抛光液、2000t/a普通硅溶胶、1000t/a高纯硅溶胶项目中的1000t/a氧化硅抛光液、2000t/a普通硅溶胶、1000t/a高纯硅溶胶生产线,CMP抛光垫生产线不在本次验收范围,故本次验收为项目先行验收。
二、工程变动情况
经现场核实检查,本次项目验收内容中实际建设内容与环评相比,主要有以下变化:
1.实际企业在生产普通硅溶胶、高纯硅溶胶过程中取消了柠檬酸原料,也不用其他替代原料。
2.实际建设过程中,项目先将1,2,4-三氮唑溶于超纯水,再通过隔膜泵泵入反应釜,投料产生的少量粉尘经移动式粉尘净化器收集处理后于车间内无组织排放。
3.环评要求废水排放口安装废水在线监测设施,按照该行业自行监测技术指南要求,属重点排污单位的企业需安装废水在线监测设施。本项目属“电子元件及电子专用材料制造”,不属于重点排污单位,无需安装废水在线监测设施,监测按照排污许可证中自行监测要求进行。
对照《污染影响类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试行)》的通知(环办环评函〔2020〕688号),上述变动不涉及重大变动。
三、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1.废水
本项目的废水主要为生产废水和公用工程废水。
其中生产废水包括氧化硅抛光液生产过程中的设备与管路的清洗废水,普通硅溶胶生产过程中的膜前段废水、膜清洗废水,高纯硅溶胶生产过程中的除杂净化废水、膜前段废水、膜清洗废水;公用工程废水包括纯水制备浓水、车间地面冲洗废水、冷却塔排污水、实验室废水、初期雨水、酸雾吸收废水和生活污水。
本项目纯水制备浓水部分用于地面清洗及碱喷淋用水,多余的纯水制备浓水与项目的生产废水及其他公用工程废水一起进入项目厂区污水处理站(“调节池+一级混凝沉淀+(备用活性炭吸附))处理后,生活污水经园区公用化粪池预处理后分别纳入污水管网,进入衢州工业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达标后排放。
2.废气
本项目废气主要为氧化硅抛光液生产线、普通硅溶胶生产线、高纯硅溶胶生产线投料时的放空废气以及硫酸储罐呼吸废气、产品灌装废气、检验废气。
项目氧化硅抛光液生产线、普通硅溶胶生产线、高纯硅溶胶生产线投料时的放空废气与硫酸储罐呼吸废气、检验废气一并收集后,接入一级碱液喷淋吸收处理后15米高排气筒排放。
产品灌装废气无组织排放。
3.噪声
项目主要来自各类机械设备所产生的机械噪声。
公司主要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置噪声设备、建筑隔声、厂区绿化及其他有助于消声减振的措施,有效降低了噪声影响。
项目周边50m范围内无噪声敏感点。
4.固废
项目所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有抛光液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工艺滤渣滤袋,普通硅溶胶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树脂、超滤膜组件,高纯硅溶胶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树脂、超滤膜组件,废水处理污泥(含废水处理的废活性炭),废滤袋膜组件,一般包装材料,废包装材料,实验室废物,废润滑油,废劳保用品以及生活垃圾。
其中废水处理污泥(含废水处理的废活性炭)、废滤袋膜组件、一般包装材料经收集后外卖综合利用;工艺滤渣滤袋、废树脂、超滤膜组件、废包装材料、实验室废物、废润滑油、废劳保用品产生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委托浙江金泰莱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和浙江归零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安全处置;生活垃圾经收集后委托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企业在厂区西南侧建有一个约20m2的危废暂存库,用于存储上述危险废物,已按要求做好防雨、防漏等措施,粘贴有危废标签,仓库外张贴危废仓库标识,并由专人管理;另外建立固体废物台账管理、申报制度,对每次危险固废进出厂区时间、数量设专人进行记录以及存档,实施转移联单制度,并向生态环境部门申报。
同时建有8m2一般固废暂存场所,落实了三防措施。
5.辐射
本项目不涉及辐射源项。
6. 其他情况
(1)企业事故应急池依托园区的200m3的公共应急池,并于2024年5月编制完成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备案编号:330802-2024-055-L)。企业制定了环保管理制度,基本落实了各项风险防范措施,并配备了相应的应急物资及装备,满足应急处置需要。
(2)土壤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对全厂非绿化地面进行防渗和地面硬化处理,车间内对不同生产区域设置围堰和地漏;项目储罐区设置围堰,内部全部进行防渗处理,并设收集沟;厂区雨污分流、清污分流,初期雨水收集进入废水处理系统;危废仓库、危化品库(甲类仓库)均按防雨、防渗、防泄漏设计。
(3)本次验收内容不涉及“以新带老”改造工程、淘汰落后生产装置,生态恢复工程、绿化工程、边坡防护工程等其他环境保护设施。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
根据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监测报告结果:
1. 废水
验收监测期间,项目污水处理设施出口的pH值范围、化学需氧量、悬浮物、石油类、总磷、总氮各污染物指标均符合《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3-2015)表1水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要求;氨氮浓度符合《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33/887-2013)要求;溶解性总固体量符合《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B级标准要求。
该污水站对各污染物的去除效率分别为:COD93.2-94.6%,悬浮物83.7-84.3%,氨氮62.8-67.3%,石油类77.4-77.6%,总氮26.8-35.4%,总磷82.4-82.6%,溶解性固体总量55.9-63.6%。
厂区生活废水处理设施出口pH值范围、化学需氧量、悬浮物、动植物油各污染物浓度指标均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要求;总磷、氨氮指标符合《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33/887-2013)要求;总氮指标符合《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B级标准要求。
项目雨水排放口的化学需氧量、氨氮平均浓度满足“美丽衢州办[2025]2号”文件相关要求。
2. 废气
有组织废气:
验收监测期间,项目废气碱喷淋处理设施出口的硫酸雾排放浓度符合《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3-2015)表4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要求。
该设施对硫酸雾的处理效率为52%-79.9%。
无组织废气:
厂界四周无组织废气中硫酸雾浓度符合《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3-2015)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要求;臭气浓度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恶臭污染物厂界标准值的二级“新扩改建”要求;颗粒物浓度符合《合成革与人造革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2-2008)厂界无组织排放浓度限值要求。
3.噪声
验收监测期间,项目厂界四周昼、夜间噪声监测值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表1中3类标准限值的要求。
4.污染物排放总量
项目化学需氧量、氨氮排放总量能满足环评及批复中总量控制要求。
五、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
根据验收监测报告结论,项目生产废水和生活废水经处理达纳管标准后排放,废气经相应处理装置处理后各污染物排放均符合相关标准限值要求,厂界噪声达标,固废、危废做到资源化和无害化处理,工程建设对周边环境的影响在环评预测范围之内。
六、验收结论
衢州博来纳润电子材料有限公司年产20万平方米CMP抛光垫及配套材料项目环保手续完整,技术资料齐全;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与环评基本一致;项目在建设及运营中,按照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的有关要求,基本落实了环评报告和批复中要求的环保设施与措施;建立了环保管理制度及机构;建设过程中未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或重大生态破坏;验收监测结果表明污染物排放指标均符合相应标准,污染物排放总量满足总量控制要求,没有《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中所规定的验收不合格项。同意项目通过竣工环境保护先行验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