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d12300云顶线路(中国)股份有限公司

浙江福瑞科流控机械有限公司年产3500吨精密铸造件生产线提升技改项目竣工环境保护(先行)验收公示

发布时间:2025-10-27

浙江福瑞科流控机械有限公司年产3500吨精密铸造件生产线提升技改项目竣工环境保护(先行)验收公示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1.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浙江福瑞科流控机械有限公司位于衢州智造新城桔海二路12号。公司为了进一步拓展市场,拟投资1500万元,购置预发机、电阻炉、中频炉、焙烧炉等设备,对现有年产3500吨精密铸件项目进行技术升级改造,实施年产3500吨精密铸造件生产线提升技改项目。

2. 环保审批情况及建设过程

衢州市政府工业投资项目决策咨询领导小组于2023720日对该项目进行讨论审查,并出具了相关决策咨询意见纪要(衢市工投咨字2023171号),原则同意项目实施;衢州市智造新城衢州智造新城管理委员会于2023815日对项目进行了备案(项目代码2308-330851-04-02-231246)。

20239月企业委托浙江七方环境科技有限公司编写了《浙江福瑞科流控机械有限公司年产3500吨精密铸造件生产线提升技改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区域环评+环境标准20231012日,《浙江福瑞科流控机械有限公司年产3500吨精密铸造件生产线提升技改项目环评承诺备案表》通过衢州市生态环境局智造新城分局登记备案。

本项目于202310月开工建设,20254月建成并投入试生产。企业按要求及时、如实开展了项目调试前的公示。

企业于202076日首次申领了排污许可证,排污许可证编号为:91330803693897438H001X202487日,企业因新增年产3500吨精密铸造件生产线提升技改项目,重新申领了排污许可证,并于2025522日进行了排污许可证变更。

本项本项目劳动定员30人,实行白夜班,每班工作8小时(白班7:30-17:00,夜班24:00-8:00;夜班主要进行熔炼、浇注、砂处理工序,白班进行除熔炼、浇注、砂处理其余工序),年工作300d。厂区内设有员工宿舍,但不设有食堂。

项目从立项至调试过程中无环境投诉、违法或处罚记录。

3. 投资情况

本次验收项目实际投资1178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45万元,占总投资的12.3%

4. 验收范围

本次验收内容为公司年产3500吨精密铸造件生产线提升技改项目,实际企业建设了消失模精密铸造件2500/年,中温蜡精密铸造件1000/未建,因此项目先行验收

二、工程变动情况

经现场核实检查,本次项目验收内容中实际与环评相比,主要有以下变化:

1. 环评中预发机、成型机产生的制模废气经管道收集进入TO焚烧炉焚烧处理后通过排气筒DA001高空排放。实际生产中,因制模车间布置离TO焚烧炉较远,企业增设活性炭箱用于处理制模废气,有废活性炭产生废活性炭委托至源环保科技(浙江衢州)有限公司回收处置。预发机、成型机产生的制模废气经收集进入活性炭箱处理后通过排气筒DA007高空排放。实际检测结果表明变更后的处理工艺未降低污染物去除效率,污染物排放量未增加。

2. 环评中TO焚烧炉处理后烟气单独排放。实际生产中,TO焚烧炉处理设施出口废气与布袋除尘器处理设施出口废气一同汇总通过排气筒DA002高空排放。

3. 环评中陶化废气经管道密闭收集通过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排气筒DA002高空排放。实际生产中,因脱壳过程会带入少量聚苯乙烯树脂,陶化过程产生的颗粒物实际为油状树脂分解产物,布袋除尘器易污堵,处理效果差,因此,陶化废气经管道密闭收集入TO焚烧炉焚烧处理后通过排气筒DA002高空排放TO焚烧炉废气排放工况对应排污许可证DA002。变更后的处理工艺将颗粒物焚烧分解为气体,未降低非甲烷总烃和颗粒物等污染物去除效率,污染物排放量未增加。

4. 环评中热处理废气由管道密闭连接至布袋除尘器处理;实际生产中,热处理炉采用电加热颗粒物产生量少,环评未定量分析颗粒物产生量,企业购置的设备密闭程度较高,不具备废气收集条件,剩余微量热处理废气通过无组织排放。

5. 环评中砂处理废气经管道密闭收集经单独一套脉冲反吹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排气筒DA003高空排放,抛丸废气经管道密闭收集经单独一套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排气筒DA006高空排放。实际生产中,抛丸废气经自带除尘器处理预处理后与砂处理废气、熔炼废气、浇注废气经同一套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排气筒DA002高空排放布袋除尘器出口废气排放工况对应排污许可证DA001。变更后的处理工艺未降低污染物去除效率,污染物排放量未增加。

6. 环评中对制模冷凝水未进行评价。实际生产中,制模工序会产生冷凝水,作为成型机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定期补充损耗。

7. 环评中冷却循环系统废水、初期雨水进入企业污水站处理后纳管进入衢州工业污水处理厂。实际生产中,初期雨水经初期雨水收集池收集沉淀后一部分用于砂处理冷却水,一部分用于补充冷却循环系统用水,冷却循环系统废水排入循环水池沉淀后也作为砂处理冷却水使用。生产废水不外排。

8. 环评中集尘灰、废砂自然干燥后沉淀污泥回用于生产工艺,实际企业收集后委托高安市展博新材料有限公司处置。

9. 实际企业未设食堂,无食堂油烟废气产生。

对照《污染影响类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试行)》的通知(环办环评函〔2020〕688号),上述变动不属于重大变更。

三、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1.废水

本项目的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初期雨水、冷却循环系统废水、制模冷凝水。

制模工序产生的冷凝水均作为成型机冷却水循环使用。初期雨水经初期雨水收集池收集沉淀后一部分用于砂处理冷却水一部分用于补充冷却循环系统用水冷却循环系统废水排入循环水池沉淀后也作为砂处理冷却水使用。生产废水不外排。

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纳管进入园区管网送至衢州工业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入衢江

2.废气

本项目废气主要为包括制模废气、烘干废气、熔化废气、陶化废气、熔炼废气、浇注废气、砂处理废气、切割废气、焊接废气、热处理废气、抛丸废气。

预发机、成型机等设备密闭,制模废气经管道收集入一级活性炭箱处理通过排气筒DA007高空排放。

熔化废气陶化废气经管道密闭收集入TO焚烧炉焚烧处理后通过排气筒DA002高空排放。

抛丸废气经自带除尘器预处理后与砂处理废气、熔炼废气、浇注废气经一套布袋除尘器处理后TO焚烧炉处理后的尾气一并通过排气筒DA002高空排放。

烘干废气热处理废气切割粉尘在各自车间内无组织排放,企业加强通风。焊接烟尘经移动式焊接除尘器处理后无组织排放。

3.噪声

项目主要来自风机、泵各类机械设备所产生的机械噪声。

公司主要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置噪声设备、建筑隔声、厂区绿化及其他有助于消声减振的措施,有效降低了噪声影响。

项目周边50m内无声环境敏感点。

4.固废

项目所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废模料、废包装材料、炉渣、废砂、废焊条、金属废料、废布袋、集尘灰、沉淀池污泥、废液压油、废机油、废液压油桶、废机油桶、废活性炭以及职工生活垃圾。

其中废包装材料、废焊条、废布袋外售综合利用;废膜料、炉渣废砂、集尘灰、自然干燥后沉淀池污泥收集后出售给高安市展博新材料有限公司;金属废料经收集后回用于生产;废液压油、废机油、废液压油桶、废机油桶收集后暂存在企业危废暂存库,定期委托衢州市立建环境科技有限公司进行处置;废活性炭委托至源环保科技(浙江衢州)有限公司回收处置;生活垃圾经收集后委托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企业在厂区东北侧内设置有一座20m2危险废物暂存库,用于存储各类危险废物,已按要求做好防雨、防漏等措施,粘贴有危废标签,仓库外张贴危废仓库标识,并由专人管理;另外建立固体废物台账管理、申报制度,对每次危险固废进出厂区时间、数量设专人进行记录以及存档,实施转移联单制度,并向生态环境部门申报。同时在厂区西北侧建有一个约150m2的一般固废贮存场所,并落实防雨、防扬散措施。

5.辐射

本项目不涉及辐射源项。

6. 其他情况

1企业制定了环保管理制度,基本落实了各项风险防范措施,20249月编制了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事故应急池容积198m3,并上报衢州市生态环境局智造新城分局备案备案编号:330802-2024-090-L,并配备了相应的应急物资及装备,满足应急处置需要。

2次验收内容不涉及“以新带老”改造工程、淘汰落后生产装置,生态恢复工程、绿化工程、边坡防护工程等其他环境保护设施

3)本项目无在线监测要求。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

根据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监测报告结果:

1. 废水

验收监测期间,厂区生废水处理设施出口中pH范围、悬浮物、化学需氧量、动植物油排放浓度均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的三级标准限值要求;氨氮和总磷排放浓度符合《工业企业废水氨、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33/887-2013)中相关标准要求

2. 废气

有组织废气:

验收监测期间,项目砂处理、熔炼、浇注、抛丸废气布袋除尘器处理设施出口的颗粒物排放浓度均符合《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26-2020)表1中的污染物排放限值的要求

验收监测期间,熔化、陶化废气TO焚烧炉处理设施出口的苯乙烯、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均符合《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2024年修改单>5中的污染物特别排放标准限值要求非甲烷总烃去除效率为76.89%~81.7%颗粒物排放浓度符合《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26-2020)表1中的污染物排放限值要求;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浓度符合《铸造工业大气污物排放标准》(GB39726-2020)表2中的污染物排放限值要求;苯乙烯排放速率、臭气浓度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的排放限值要求

验收监测期间,制模、预发泡废气活性炭吸附处理设施出口的苯乙烯、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均符合《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2024年修改单>5中的污染物特别排放标准限值要求,非甲烷总烃去除效率为69.01%~76.34%臭气浓度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的排放限值要求

无组织废气:

验收监测期间,厂界四周无组织废气中颗粒物、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均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限值的要求;臭气浓度、苯乙烯无组织浓度均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表1二级新扩改建标准的要求。

验收监测期间,厂区内颗粒物无组织排放浓度符合《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26-2020)附录AA.1中的污染物排放限值要求;厂区内挥发性有机物非甲烷总烃的一小时平均浓度值、任意一次浓度值符合《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 37822-2019)附录A中表A.1中特别排放限值的要求

验收监测期间,项目敏感点(尤家山村)环境空气总悬浮颗粒物浓度符合《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二级标准要求;非甲烷总烃浓度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详解》中规定的相关限值要求。

3.噪声

验收监测期间,项目厂界四周、夜间噪声监测值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表13标准限值的要求

4.污染物排放总量

项目化学需氧量、氨氮、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和VOCs污染物排放总量能满足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文件中总量控制要求。

五、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

根据验收监测报告结论,生活污水经处理达标后纳管排放,废气经相应处理装置处理后各污染物排放均符合相关标准限值要求,厂界噪声达标,项目敏感点环境空气质量符合相关要求标准,固废危废做到资源化和无害化处理,工程建设对周边环境的影响在环评预测范围之内。

六、验收结论

浙江福瑞科流控机械有限公司年产3500吨精密铸造件生产线提升技改项目环保手续完整,技术资料齐全;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与环评基本一致;项目在建设及运营中,按照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的有关要求,基本落实了环评报告和备案文件中要求的环保设施与措施;建立了环保管理制度及机构;建设过程中未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或重大生态破坏;验收监测结果表明污染物排放指标均符合相应标准,污染物排放总量满足总量控制要求,没有《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中所规定的验收不合格项。同意项目通过竣工环境保护先行验收。

七、后续要求

1. 建设单位加强现场管理以及环保设施的运行管理,加强TO处理设施运行维护,及时更换活性炭,不断完善废气环保处理设施建设,严格控制无组织废气的排放,加强危废暂存库规范化建设,确保各污染物长期稳定达标排放。

2. 按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竣工技术指南 污染影响类》要求及现场专家检查意见进一步完善验收监测报告及附图、附件等相关内容。

 

公示时间:2025年1027-2025年1125

联系人:张阳秀

联系电话:13285707557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点击下载附件
腾讯QQ   联系方式: 张鹏 05703375757 122536569@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