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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万里扬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12万吨新能源汽车合金结构件投资项目(先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1.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浙江万里扬新材料有限公司成立于2022年7月19日,注册资本10000万元,是浙江万里扬股份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母公司浙江万里扬股份有限公司产品覆盖乘用车变速器、商用车变速器、新能源驱动系统等汽车零部件,为了适应市场需求,现企业计划在浙江省江山经济开发区新征土地370亩,总建筑面积46万m2,并购置先进关键生产设备及辅助配套设备实施年产12万吨新能源汽车合金结构件投资项目。
2.建设过程及审批情况
2023年8月16日江山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对该项目予以备案,2024年1月19日对项目备案(赋码)信息表进行了变更(备案号:2209-330881-07-02-869797)。
企业于2024年1月委托浙江辉志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对项目进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完成了《浙江万里扬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12万吨新能源汽车合金结构件投资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2024年2月7日,衢州市生态环境局江山分局出具了《关于浙江万里扬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12万吨新能源汽车合金结构件投资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审查意见》(衢环江建[2024]3号),同意项目建设。
2024年10月25日,企业申领了排污许可证,排污许可证编号为91330881MABTGHQTXM001V。
项目2024年4月项目开工建设,2025年3月建成进行调试并进行了相关公示。
本项目新增定员共有510人,年工作日300天,7200小时。设置食宿。
项目从立项至调试过程中无环境投诉、违法或处罚记录。
3.投资情况
本项目实际总投资约306500万元人民币,其中环保投资750万元。
4.验收范围
本项目部分设备未建设到位,锻造热处理车间中的“加热,辊锻、弯曲压扁,二次加热,预锻终锻”等工序未建设,目前,企业已建设完成年产6万吨新能源汽车合金结构件的生产能力,具体见项目验收监测报告。故本次验收为该项目的先行验收。
二、工程变动情况
项目在建设过程中,实际建设内容与环评及批复文件相比,项目100T熔炼炉环评审批2台,目前只建设了1台,40T精炼炉环评审批6台,目前只建设了3台,其余暂未建设,而且企业暂时未建设锻造热处理车间,锻造热处理车间中的“加热,辊锻、弯曲压扁,二次加热,预锻终锻”等工序未建设,项目机加工设备实际建设内容为环评设计的一半,本项目先行验收范围内的建设内容发生如下变动:
1. 生产设备:环评中2台炒灰机(冷灰球磨筛分一体机),实际企业建设了1台回转炉式炒灰机和1台冷灰球磨筛分一体机,项目不含二次铝灰处理设备。
2. 危废:环评设计了一处危废暂存间,企业实际设置了两个危废暂存间,其中一个危废暂存间(2#)位于熔炼车间西南角,专门用于存放铝灰渣、除尘铝灰,另一个危废暂存间(1#)位于污水处理站旁,存放除铝灰渣、除尘铝灰外的其余危险废物。
3. 专门用于存放铝灰渣、除尘铝灰的危废暂存间(2#)废气收集后经两级水喷淋处理于15m排气筒排放;环评设计抛丸工序产生的抛丸粉尘经抛丸机自身配套的布袋除尘器净化后统一通过一根15米高排气筒(DA003)排放,实际出于安全因素的考量,在布袋除尘器之后增设了水雾除尘系统,产生的抛丸粉尘经各自配套的布袋除尘器处理后再经水雾除尘后统一通过一根15米高排气筒(DA003)排放。
对照《污染影响类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试行)》(环办环评【2020】688号)中的重大变动情形,本项目不涉及重大变动。
三、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1.废水
本项目产生的废水主要为机加工清洗废水、测漏废水、废气吸收塔废水(包括废水处理站废气吸收塔废水、危废间废气吸收塔废水)、实验室废水、生活污水及初期雨水(熔炼地块)。本项目冷却水均循环使用不外排。
机加工清洗废水、测漏废水、废气吸收塔废水、实验室废水经项目本身污水处理站(处理工艺为隔油+中和+絮凝沉淀+气浮+生化处理)处理后纳管;生活污水经隔油池+化粪池预处理后与上述废水一起经同一个排口排放;熔炼地块初期雨水经初期雨水池收集后通过絮凝沉淀处理后用于循环冷却水系统补充水,不外排。
2. 废气
本项目运行过程中产生的废气为原料破碎废气、熔炼+精炼+扒渣+铝灰渣回收系统+天然气燃烧混合烟气、压铸生产线废气、抛丸粉尘废气、废水处理站废气、危废暂存间废气、食堂油烟。
破碎废气:项目原料破碎工段设置集气罩,产生的破碎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再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15米高排气筒(DA001)排放。
熔炼+精炼+扒渣+铝灰渣回收系统+天然气燃烧混合烟气:经烟气急冷后与铝灰渣回收系统废气以及天然气燃烧废气经“预处理(重力沉降)+活性炭喷射+脉冲布袋除尘器+喷淋塔(钠+钙双碱法)”废气处理装置处理后25米高排气筒(DA002)排放。
抛丸粉尘:产生的抛丸粉尘经抛丸机自身配套的布袋除尘器净化后再经水雾除尘后统一通过一根15米高排气筒(DA003)排放。
危废暂存间废气:项目设置了两个危废暂存间,用于存放铝灰渣、除尘铝灰危废暂存间(2#)的废气收集后经两级水喷淋处理后15米高排气筒(DA005)排放;存放其余危废的暂存间(1#)的废气收集后引至污水处理站废气处理系统一并处理后于15米高排气筒(DA004)排放。
污水处理站恶臭废气:项目污水处理站恶臭废气收集后经“一级次氯酸钠吸收+一级碱液喷淋塔”吸收处理后15米高排气筒(DA004)排放。
食堂油烟废气: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于楼顶排放。
压铸生产线废气:在每台压铸机上方设置集气罩,收集的废气经各自的水汽分离+机械过滤+高压静电油雾净化处理一体化装置处理后于车间内无组织排放。
3. 噪声
本项目生产主要噪声源为生产设备的运行噪声。项目通过在设备选型上选择低噪声设备,优化平面布置。采取一定的隔声降噪措施,风机类设备的进出口管道设消声器,大型高噪声设备加装防振垫片,加强生产管理,及时维护,加强操作规范,加强绿化等措施措施降低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项目200米范围内存在声环境敏感保护目标(荷花小区,57m)。
4. 固体废物
本项目验收涉及固体废物主要为预处理破碎分选过程中产生的金属杂质、非金属杂质、预处理除尘灰、炒灰过程中产生的铝渣、布袋除尘器收集的铝灰、布袋更换产生的废布袋、喷淋塔石膏、循环水及初期雨水(熔炼地块)沉渣、污水站物化污泥、污水站生化污泥、废保温砖、废油脂(设备运行、废水处理和静电除油过程)、废切削液、含油金属屑、废机油桶、煲模废液及职工生活垃圾等。
含油金属屑经除油后回用于熔炼工艺,抛丸粉尘水雾除尘产生的捞渣回用于生产。
其中金属杂质、非金属杂质、预处理除尘灰、废保温砖、其他粉尘处理废布袋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循环水及初期雨水(熔炼地块)沉渣、铝渣委托委托浙江育隆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衢州永创铝业有限公司/浙江硕博再生资源有限公司处置;布袋除尘器收集的铝灰委托浙江双久恒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处置;熔炼废气处理布袋更换产生的废布袋、喷淋塔石膏、污水站物化污泥、废油脂(设备运行、废水处理和静电除油过程)、废切削液、煲模废液、废机油桶收集后委托浙江育隆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清运处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企业实际建设有200m2(熔炼地块)和80m2的危废暂存间各一间。厂区危废暂存库按照相关规范要求进行设计建设,已按要求做好防雨、防漏、防腐、防渗等措施,粘贴有危废标签、危废仓库分区图,仓库外张贴危废仓库标识,并由专人管理;另外建立固体废物台账管理、申报制度,对每次危险固废进出厂区时间、数量设专人进行记录以及存档,实施转移联单制度,并向生态环境部门申报。企业设置了200m2一般固废暂存场所。
5.辐射
本项目不包含辐射内容。
6.其他情况
(1)企业厂区内已建成600m3(熔炼地块)的事故应急池,并于2024年9月3日编制完成了《浙江万里扬新材料有限公司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号:330881-2024-61-M)。企业基本落实了环评报告中的风险防范措施,配备了相应的应急物资,满足企业的应急处置需要。
(2)项目熔炼烟气排气筒设有废气在线监测设施,监测因子包括流量、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在线设施委托第三方运维,在线监测与当地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联网。
(3)本项目不涉及“以新带老”、不涉及淘汰落后生产装置、生态恢复工程、绿化工程、边坡防护工程等其他环境保护设施。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
1.环保设施处理效率
废水治理设施:生产废水处理设施对CODCr去除率97.9%~98.3%,对氨氮去除率85.25%~84.97%,对石油类去除率99.81%~99.83%,对阴离子表面活性剂去除率78.3%~78.59%,对铝去除率83.76%~84.04%。
废气治理设施:破碎粉尘处理设施对颗粒物的去除效率98.68%~99.34%;熔炼+精炼+铝灰渣回收系统+天然气燃烧混合烟气处理设施对颗粒物去除率75.51%~96.67%,氯化氢去除率91.58%~96.18%,氟化物去除率35.86%~53.19%;污水处理站废气处理设施对氨的去除率69.71%~75.28%,对硫化氢去除率28.36%~46.40%;危废暂存间废气处理设施对氨的去除率70.00%~73.05%。
2.污染物排放情况
(1)废水
项目生产废水处理设施出口的pH、化学需氧量、悬浮物、石油类、阴离子表面活性剂浓度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表4三级标准要求;氨氮浓度符合《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33/887-2013)中的要求;总氮浓度符合《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中的相应标准;总铝无评价标准,本次验收不做评价。
项目厂区废水总排口pH、化学需氧量、悬浮物、石油类、阴离子表面活性剂、动植物油浓度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表4三级标准要求;氨氮、总磷纳管浓度符合《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33/887-2013)中的要求;总氮浓度符合《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中的相应标准。
(2)废气
验收监测期间,项目破碎废气处理设施出口(DA001)中的颗粒物排放浓度监测结果符合《再生铜、铝、铅、锌工业污 染物排放标准》 (GB31574-2015) 中表4中标准限值要求;
验收监测期间,项目熔炼+精炼+扒渣+铝灰渣回收系统+天然气燃烧混合烟气处理设施出口(DA002)中的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氯化氢、氟化物、砷及其化合物、铅及其化合物、铬及其化合物、镉及其化合物、二噁英等指标监测结果及单位产品基准排气量符合《再生铜、铝、铅、锌工业污 染物排放标准》 (GB31574-2015) 中表4排放限值要求,镍及其化合物监测结果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标准;
抛丸粉尘处理设施出口(DA003)中的颗粒物监测结果符合《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GB39726-2020 ) 中相应的排放浓度限值要求;
污水站恶臭废气处理设施出口(DA004)中的氨、硫化氢排放速率监测结果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表2中的要求;
危废暂存间(2#)恶臭废气处理设施出口(DA005)中的氨排放速率监测结果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表2中的要求;
食堂油烟净化器出口中的油烟监测结果符合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 (GB18483-2001) 中的大型标准。
验收监测期间,项目厂界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镍及其化合物、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浓度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的要求;硫化氢、氨、臭气浓度无组织排放浓度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表1二级新改扩建要求;氟化物、氯化氢、镉及其化合物、铬及其化合物、铅及其化合物、砷及其化合物无组织排放浓度符合《再生铜、铝、铅、锌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4-2015)表5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限值要求。
厂区内车间门口非甲烷总烃的一小时平均浓度值、任意一次浓度值符合《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厂区内VOCs无组织特别排放浓度限制要求。颗粒物一小时浓度值符合《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26-2020)中表A.1厂区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
验收监测期间,项目周边敏感点(荷花小区)总悬浮颗粒物日均值均符合《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的二级标准中日均值要求。
(3)噪声
验收监测期间,项目厂界四周昼、夜间噪声监测结果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的要求。
验收监测期间,项目周边敏感点(荷花小区)昼、夜间声环境监测结果均符合《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区标准的要求。
(4)污染物排放总量
项目排放的CODCr、NH3-N、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VOCs、重金属(铬、镉、铅、砷)满足环评及批复中的总量控制要求。
五、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
根据验收监测报告结论,项目废水经处理后可以达纳管标准后排放,废气经相应处理后污染物排放符合相关标准限值要求,厂界噪声达标,固废、危废做到资源化和无害化处理,周边敏感点环境空气质量和声环境质量均符合相关要求,工程建设对周边环境的影响在环评预测范围之内。
六、验收结论
根据项目验收监测报告及现场检查,本项目按照国家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进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履行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手续。项目按环评及审批文件要求同步建成配套治理措施;验收监测结果表明项目各污染物排放指标均符合相应标准,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在环评及批复要求的范围内,基本落实了“三同时”有关要求,没有《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中所规定的验收不合格项,同意本项目通过先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