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衢州市巨鼎化工有限公司28.5kt/a新材料生产、3kt/a次氯酸钠分装、3kt/a磷酸分装及兼并提升技改项目竣工环境保护先行验收公示

发布时间:2025-01-24

衢州市巨鼎化工有限公司28.5kt/a新材料生产、3kt/a次氯酸钠分装、3kt/a磷酸分装及兼并提升技改项目竣工环境保护先行验收公示

2025120日,衢州市巨鼎化工有限公司根据《衢州市巨鼎化工有限公司28.5kt/a新材料生产、3kt/a次氯酸钠分装、3kt/a磷酸分装及兼并提升技改项目竣工环境保护先行验收监测报告》,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并对照《浙江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指南、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和审批部门审批意见等要求,邀请相关单位人员及专家组成验收工作组(名单附后)对本项目进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提出意见如下: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1.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衢州市巨鼎化工有限公司28.5kt/a新材料生产、3kt/a次氯酸钠分装、3kt/a磷酸分装及兼并提升技改项目位于浙江省衢州市柯城区中兴路3

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衢州市巨鼎化工有限公司拟投资3016.11万元,对浙江嘉德精细化工有限公司进行兼并重组,对浙江嘉德精细化工有限公司原有的10000/年液氨充装和20000/年氨水项目进行改造提升,并在原有土地上进行重新规划,新建甲类车间4429.44平方米,丙类仓库(二)1713.82平方米,丙类仓库(一)910.82平方米,新增5000/年高纯度磷酸二氢铵,5000/年高纯度磷酸氢二铵,5000/年磷酸钠,5000/年磷酸二氢钾,500/年硅化液系列产品,以及3000/年液氨充装,20000/年氨水生产,3000/年磷酸,3000/年次氯酸钠分装。

企业目前只建设3kt/a次氯酸钠分装生产线,以及对浙江嘉德精细化工有限公司原有的10000/年液氨充装以及20000/年氨水项目进行改造提升,建设3000/年液氨充装,20000/年氨水生产。其余5000/年高纯度磷酸二氢铵,5000/年高纯度磷酸氢二铵,5000/年磷酸钠,5000/年磷酸二氢钾,500/年硅化液系列产品,3000/年磷酸分装未建设。

2.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20239月,衢州市巨鼎化工有限公司委托浙江联强环境工程技术有限公司编制了《衢州市巨鼎化工有限公司28.5kt/a新材料生产、3kt/a次氯酸钠分装、3kt/a磷酸分装及兼并提升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并于2023928日,取得衢州市生态环境局智造新城分局关于该项目的审批意见(衢环智造建[2023]51号),同意该项目建设。项目于20231010日开工建设,20241115日建设完成,20241116日开始试生产,于2024930日重新申领了排污许可证,许可证编号为91330800745823108C001U

本项目从开工至验收调查期间均无环境投诉、违法或处罚记录。

3.投资情况

项目目前实际总投资为1700万元,环保投资46万元占总投资的2.71%

4.验收范围

本次验收范围为:3kt/a次氯酸钠分装生产线3000/年液氨充装生产线,20000/年氨水生产线。本次验收为该项目的先行验收

二、工程变动情况

根据现场踏勘和验收报告项目在实际建设过程中,与环评及批复相比,存在如下变动:

1罐区实际设置磷酸储罐、次氯酸钠储罐、液氨储罐、液氨储罐(备用)、

工业氨水储罐、高纯氨水储罐,总容积约1136m3较环评相比,新增一个100m3次氯酸钠储罐一个100m3工业氨水(21%)储罐改为一个100m3高纯氨水(21%)储罐。

(2)项目纯水制备装置实际不采用EDI紫外杀菌工艺,无废灯管(危废)产生。

(3)环评中液氨充装废气,氨水制备分装废气经水喷淋处理后通过15m1#排气筒排放。实际排气筒高度为30m

(4)厂区实际不设食堂,无油烟废气。

其余各建设内容与环评批复基本一致,对照《关于印发〈污染影响类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试行)〉的通知》(环办环评函〔2020688号),本项目变动情况不涉及重大变动。

三、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1.废气

液氨充装废气,氨水制备分装废气经水喷淋处理后通过30m1#排气筒排放。

2.废水

项目高纯水制备浓水作为设备和地面清洗水、循环冷却水,不外排;设备和地面清洗水经污水处理站处理后进入园区管网;初期雨水经收集后经厂区污水处理站预处理后进入园区管网;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纳管;喷淋废水回用于氨水生产;循环冷却水定期外排经污水处理站处理后纳管。先行验收项目不涉及蒸汽使用,无蒸汽冷凝水排放。厂区污水处理站目前采用混合沉淀。

3.固废

先行验收项目涉及的固体废物主要有废机油、污水处理污泥、废过滤材料以及生活垃圾。其中废机油、污水处理污泥等危废暂未产生,产生后拟委托浙江巨化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处置废过滤材料一般固废外售综合利用。垃圾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危废暂存场所面积30m2,并采取了防渗防腐措施;在室内设置了一般固废暂存场所。

4.噪声

项目在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噪声主要源自各类泵、风机等,企业已进行了以下防治措施:新增的设备选择低噪声型号设备;厂区内合理布局,将高噪声设备车间布置车间中部位置并做好基础减振工作;加强生产设备的维护保养,减少因设备老化等原因造成的噪声增大;加强厂区绿化,采用乔灌结合的立体绿化系统

5.辐射

本项目不涉及辐射内容。

6.其他环境保护设施

1)环境风险防范措施

企业更新并完善了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于2024429日向环保主管部门进行了备案,备案编号:330802-2024-049-M

企业设有210m3的应急池,保证在事故状态下事故废水收集于围堰及应急池内。液氨储罐增加了一个同容积的液氨应急罐。

(2)其他环境保护设施

项目厂区实行雨污分流,在污水总排口和雨水排放口设置了截止阀,加强了厂区绿化,建立并完善了相关环保管理制度。罐区设置围堰罐区、危废暂存场所、污水处理池等按照要求完善了防渗防腐措施“以新带老”改造工程企业暂未对COD、氨氮排污指标进行申购,后期按照主管部门要求进行申购;已淘汰喷漆工艺,同时淘汰了烤漆生产线、喷漆配套的清洗线及相关设备;已补充臭气浓度等相关因子的监测并按照相关技术规范完善了自行监测要求;原巨鼎现有50万只制桶项目固废验收工作已完成。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

根据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

1.废气

验收监测期间,企业各厂界测点废气无组织氨排放浓度符合《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3-2015);臭气浓度无组织排放浓度均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二级标准。

验收监测期间,1#排气筒喷淋塔出口废气有组织排放氨排放浓度符合《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GB31573-2015);排放速率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排放标准;臭气浓度排放浓度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标准。

2.废水

验收监测期间,厂区污水总排口pH、化学需氧量、悬浮物、石油类、总氮排放符合《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GB31573-2015);氨氮、总磷达到《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33/887-2013)的浓度限值。

雨水排放口中化学需氧量、氨氮排放浓度日均值均符合美丽衢州办〔20238号文中相关控制标准限值要求

3.噪声

验收监测期间,公司厂界四周各噪声监测点昼间厂界环境噪声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4.总量控制

项目废水(CODcr、氨氮)污染物排放总量符合环评及批复总量控制要求

五、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

根据验收监测报告结论,项目水处理后可以达标纳管排放,废气经相应处理后污染物排放均符合相关标准限值要求,厂界噪声达标排放,固废做到资源化和无害化处理,工程建设对周边环境的影响在环评预测范围之内。

六、验收结论

经现场检查及审核验收监测报告,本项目按照国家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进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履行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审批手续,批建相符。项目按环评及审批文件要求基本配套治理措施,建立了环保管理制度;验收监测结果表明项目各污染物排放指标均符合相应标准,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在环评及批复要求的范围内,基本落实了三同时有关要求,没有《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中所规定的验收不合格项,同意通过本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七、后续要求

1.建设单位加强现场管理以及环保设施的运行管理,加强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建设,不断完善废气环保处理设施建设,严格控制无组织废气的排放,确保各污染物长期稳定达标排放。

2. 按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竣工技术指南 污染影响类》的相关要求,进一步完善验收监测报告完善水平衡及附图、附件等相关内容。

3.企业应按照主管部门要求及时对COD、氨氮排污指标进行申购。

 

 

公示时间:2025124~2025226

联系人:王文鑫

联系电话:15857088558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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