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衢州市巨鼎化工有限公司年产50万只包装钢桶生产线技改项目
(固废部分)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2024年12月27日,衢州市巨鼎化工有限公司年产50万只包装钢桶生产线技改项目(固废部分)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会在衢州市巨鼎化工有限公司会议室召开。参加会议的单位有衢州市巨鼎化工有限公司(建设单位)、yd12300云顶线路(验收报告编制单位)等单位代表及特邀专家(名单附后)。与会人员现场检查了项目建设情况和环保设施建设与运行情况,听取了建设单位的项目环保执行情况汇报以及项目环境保护竣工验收监测报告的介绍,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结合国家现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验收技术规范的要求进行了验收,经验收组讨论后形成最终验收意见如下: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衢州市巨鼎化工有限公司位于衢州市柯城区中兴路3号,是一家专业从事包装钢桶生产的企业。公司现有“20万只包装钢桶生产线”,公司拟投资300万元,在现有年产20万只包装钢桶的设备基础上新购环保设施、清洗设备等,实施年产50万只包装钢桶生产线技改项目,其中喷漆钢桶20万只(使用水性漆外涂,其中5万只需要内涂,使用PVF油漆),镀锌钢桶30万只。目前实际年生产镀锌钢桶30万只。
2019年5月,公司委托浙江联强环境技术有限公司编制完成了《衢州市巨鼎化工有限公司年产50万只包装钢桶生产线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2019年6月17日,衢州市生态环境局柯城分局以“柯环建[2019]39”号予以批复,同意项目建设。
项目于2019年7月建成并开始调试,并于2019年9月完成废水、废气、噪声部分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企业于2024年9月30日重新申领了排污许可证,排污许可证编号:91330800745823108C001U。
项目实际投资为280万元,其中固废环保投资2万元,占总投资0.71%。
依据《衢州市巨鼎化工有限公司28.5kt/a新材料生产、3kt/a次氯酸钠分装、3kt/a磷酸分装及兼并提升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环评中以新带老的要求,原巨鼎现有50万只制桶项目于2019年9月通过三同时自主验收,但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条例》、《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并结合2022年8月18日衢州市生态环境局智造新城发布的《关于加强企业建设项目环保“三同时”管理的通知》中第三条要求:“各企业应对照自主验收要求对已验收项目进行“回头看”,2017.10.1-2018.12.29为水气自主验收,2018.12.30-2020.8.31水气、声自主验收,2020.9.1之后水气、声、固全部自主验收,在四个分项开始时间之前将对应分项自主验收的则为不符合程序的自主验收,需企业重新组织不符合部分的自主验收”,原巨鼎制桶项目应重新组织固废部分三同时验收。目前制桶生产线部分生产线(主要为喷烤漆等相关生产线)已经拆除。
本次验收范围为年产50万只包装钢桶生产线技改项目固废部分的验收。原环评产品方案为年产喷漆钢桶20万只,镀锌钢桶30万只,实际年生产镀锌钢桶30万只,不生产喷漆钢桶。
二、工程变动情况
该工程存在如下变动:
(1)产品方案变动。原环评产品方案为年产喷漆钢桶20万只,镀锌钢桶30万只,实际企业淘汰了喷烤漆线,年生产镀锌钢桶30万只。产品方案变动后实际不使用钢板(普通),均使用镀锌钢板。
(2)设备变动。原环评中有磨边工序,实际企业生产设备中有磨边机一台。
(3)原环评未考虑废机油,实际还会有少量废机油产生。
对照《污染影响类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试行)》的通知(环办环评函〔2020〕688号),上述变动不属于重大变动。
三、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项目基本按环评及批复要求配套治理措施:
项目实际产生的固体废物有废边角料、锌粉、废机油和生活垃圾。
废边角料外售综合利用,锌粉、废机油委托浙江巨化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处置,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清运。
企业于厂区东侧设有一个30m2的危废暂存库,并在室内设置一般固废场所。
企业更新并完善了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于2024年4月29日向环保主管部门进行了备案,备案编号:330802-2024-049-M。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
项目固废部分不涉及监测。
五、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
项目在试生产期间加强了运行管理,基本落实了环评报告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确保了区域环境符合区域环境质量标准的要求。
六、验收存在的问题
1.验收监测报告对项目相关问题的调查不够详实。
七、验收结论和后续要求
1.验收结论
经现场检查及审核验收报告,项目按照国家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进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基本履行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审批手续。验收报告调查结果表明项目按环评及批复文件要求基本配套治理措施,建立了环保管理制度,项目固废部分具备验收条件。
2.后续要求
(1)加强项目现场的运行管理,完善相关台账管理制度,落实长效管理机制,确保各污染物长期稳定达标排放;
(2)落实危险废物的处置,规范一般固废暂存库建设,完善一般固废台账,并明确处置去向;
(3)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 污染影响类》要求,完善验收报告及其附图附件。
公示时间:2025年1月23日~2025年2月25日
联系人:王文鑫
联系电话:15857088558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