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d12300云顶线路(中国)股份有限公司

永康市西城永特磨具加工厂年产 17 万件磨刀石生产线技改项目自行验收公示

发布时间:2020-07-16

永康市西城永特磨具加工厂年产 17 万件磨刀石生产线技改项目自行验收公示

2020623日,根据“关于规范建设单位自主开展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通知”、《浙江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浙江省人民政府令第364)永康市西城永特磨具加工厂成立了验收工作组,组织召开永康市西城永特磨具加工厂年产 17 万件磨刀石生产线技改项目竣工环保验收现场检查会,现提出验收意见如下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永康市西城永特磨具加工厂位于浙江省金华市永康市城西新区花街东大道99A74幢是一家专业从事磨具加工的企业。经过充分的市场调研,企业投资500万元,购置搅拌机压机等国产设备。项目建成后形成年产17万件磨刀石的生产能力,实现销售收入510万元,利税51万元。项目已在永康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备案,项目代码为 2018-330784-30-03-069412-000

201912,企业委托宁波中善工程设计咨询有限公司编制了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2020110金华市生态环境局对本项目出具审查意见(金环建永[2020]7320201月项目开工建设,20204月项目建设完成,并投入试生产。

永康市西城永特磨具加工厂委托,金华环知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承担了该公司年产17万件磨刀石生产线技改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工作。根据现场调查和资料收集情况编制监测方案,于2020518日~19由浙江yd12300云顶线路检测集团有限公司对该项目实施现场采样监测,并出具了验收监测数据报告。最终由金华环知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编写了验收监测报告表。

根据环评及批复,本项目购置搅拌机压机等国产设备,形成年产17万件磨刀石的生产能力。项目实际生产线建设情况、生产能力为17万件磨刀石的生产线,与环评设计产能一致。故本次为针对年产17万件磨刀石生产线技改项目的整体性验收。

二、工程变更情况

本项目实际生产工艺与环评基本一致,无重大工程变动情况。

三、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1、废水:本项目无生产废水排放,仅有员工生活污水排放

环评要求,近期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委托金华市婺城绿化有限公司定期清运作为园林灌溉增肥处理,不外排

实际生产中,截止验收时,项目所在区域还未接入污水管网,企业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委托金华市婺城绿化有限公司定期清运作为园林灌溉增肥处理,不外排。

2、废气:本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气主要为混料、筛选粉尘,液化气燃烧烟气及打磨粉尘。

1)混料、筛选粉尘

本项目原材料进行混合、筛选过程中产生一定量的粉尘。

环评要求对混料、筛选粉尘收集后通过袋式除尘器处理后15米高排气筒排放。

实际生产中,项目在混料过程中往原料中加入清水,在混料及筛选过程产生粉尘,以无组织形式排放。

2)液化燃烧烟气

项目窖炉采用液化气作为燃料,燃烧时会产生废气。

项目液化气燃烧会产生烟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环评要求液化气燃烧后的污染物通过15米高排气筒排放。

 实际生产中,实际处理方式与环评设计一致。

3)打磨粉尘

项目使用磨床进行加工,会产生打磨粉尘。

环评中,打磨粉尘产生量较小,以无组织形式排放。

实际生产中,项目在打磨工位设置了集气罩,打磨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先经沉降室沉降再经滤筒收集处理后15米高排气筒排放。

3、噪声:项目噪声主要来源于各类机械设备运转时产生的机械噪声。项目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车间内合理布局、加强厂区绿化等隔声等降噪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标。

4、固体废物:本项目固废主要有废料、废包装材料、生活垃圾。其中废料、废包装材料外售综合利用;项目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

《永康市西城永特磨具加工厂年产 17 万件磨刀石生产线技改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金环知验字(2020)第6号)表明,验收监测期间,主体设备运行正常,生产负荷工况75%以上,验收监测结果如下:

(一)污染物排放情况

1.废水

根据两天监测结果表明,项目生活污水的pH、悬浮物、CODCr污染物指标均符合《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5084-2005)中的旱作标准。氨氮、总磷符合《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33/887-2013)中的要求。

2.废气

2.1、无组织废气监测结果

根据两天监测结果表明,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无组织排放浓度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的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2.2、有组织废气监测结果

根据两天监测结果表明,项目打磨粉尘重力沉降+滤筒废气处理设施出口颗粒物浓度均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的最高允许排放浓度;打磨粉尘重力沉降+滤筒废气处理设施出口颗粒物排放速率均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中的二级标准。

3.噪声

2天监测期间,项目厂界四周昼间噪声结果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

4、固体废物

本项目固废主要有废料、废包装材料、生活垃圾。其中废料、废包装材料外售综合利用;项目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验收结论

永康市西城永特磨具加工厂成立了验收工作组,组织召开永康市西城永特磨具加工厂年产 17 万件磨刀石生产线技改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检查会,验收组人员认为永康市西城永特磨具加工厂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按照环评及其批复要求,已建设完成,建设过程手续完备,较好的执行了环保“三同时”的要求,验收资料基本齐全,环境保护措施均已按照环评及批复的要求建成,建立了各类完善的环保管理制度,各主要污染物指标达到相应污染物排放标准的要求,总量符合环评及批复要求,没有《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中所规定的验收不合格情形,按目前生产状况,原则通过本项目环境保护设施“三同时”验收。

 

公示期:2020716-2020816

举报电话:13575696221

公示地点:浙江yd12300云顶线路检测集团有限公司网站

                           永康市西城永特磨具加工厂

                          2020716


点击下载附件
腾讯QQ   联系方式: 张鹏 05703375757 122536569@qq.com